各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各高校和有关单位:
2020年,省科协、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继续联合主办“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经过前期的申报和评审,最终确定74项赛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成立由省科协、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主办单位相关领导组成的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组委会(详细名单见附件1),负责指导组织开展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
2.各项赛事活动具体承办时间、内容、地点以及活动安排,由各承办单位在主办方指导协调下自主开展(赛事活动见附件2)。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请各项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合理安排比赛时间,具体比赛方案需提前报省科协同意后方可开展。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人群聚集性比赛与活动,鼓励各项赛事活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比赛。
3.本届科技节将组织创业先锋班、创新精英班、双创师资团三个提高班,各赛事可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加提高班,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4.为加强创新成果转化和跟踪服务,特别是技术创新、科学创意类赛事,各赛事承办单位要建立延长跟踪服务机制,通过路演、创新创业讲座、培训等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5.各赛事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开展科技节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并在科技节闭幕式上进行颁奖。
二、其他要求
1.各承办单位须严格执行《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管理办法》(鲁科协办发〔2019〕19号),按照管理办法做好赛事活动各项工作。
2.各承办单位至少在赛事活动前一周与省科协联系,对接相关情况,并于赛事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活动总结及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信息反馈表(附件3)报送省科协。
3.各项赛事活动使用省科协统一设计的背景板(将在大学生科技节QQ群230695350中发布)。获奖证书经省科协同意后统一编号,编号共计17位,如SDUC202001-1-0001。其中:“SDUC2020”为2020年大学生竞赛,“01”为《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的通知》中的赛事序号,“1”为奖项等级(1为一等,2为二等,3为三等,不分等级的均为1;“T”为优秀指导教师),“0001”为该奖项证书序号。
4.各承办单位可随时向省科协报送赛事新闻,用于省科协官网、山东科技报等媒体宣传。
5.省科协将对各赛事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违反《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的,将取消其2021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张 玲 冯 笑
电 话:0531-82073233 82073236
E-mail:skx_fengxiao@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南楼401室
邮 编:250001
附件:1.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组委会
2.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
3.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赛事活动信息反馈表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27日